王岚女士(化名)年迈,患有糖尿病,四处努力寻找有效的治疗方法。 在某一天上网时,她偶然发现了一则广告“某某治疗糖尿病的‘融糖食谱’”。 王岚打电话咨询,“专家”向她推荐了药物“消糖口服液”。 他还表示,如果没有效果,将全额退款。
花了近3000元买了“消糖口服液”服用后,王岚的病情没有好转,她又给“专家”打电话。 每当王岚质疑药物无效时,对方就推荐一种新药,并以“不买新药,你将失去所有努力”为由劝说王岚。 王岚前后买了十几次药,花了几万元。 直到她服药后身体不适,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,并报了警。 经公安机关查处,朱某等人冒充医生等身份,编造药品功效,通过电话、微信聊天等方式联系不明人员,骗取多人450万余元 . 很快,朱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 检察机关批准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提起公诉。
本案属于以销售“保健品”、“药品”等“老年用品”为名的诈骗案件。 在此类诈骗案件中,不法分子往往会冒充专家,进行虚假诊疗,欺骗、诱使老年人群实施诈骗。 在本案中,不法分子夸大药物疗效,进行虚假宣传,甚至设置“连环计划”,让受害者越陷越深。
广大市民,尤其是老年人,在购买药品保健品时要多加小心:首先,与正规义诊不同,骗子往往不在正规门诊,而是通过电话或“ 讲座”。 老年人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各种“专家”的名字,身体不适就去正规医院就诊。二是赠送鸡蛋、米粉等“免费礼物”。骗子在介绍产品时也会打“家人牌”,让老人放下防备,对此类言辞和套路更加警惕。第三,如果 发现被骗的,一定要妥善保管证据并及时报警,有利于办案机关更好地办案,及时挽回损失。
判罪依据:
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,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;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;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。
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;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,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